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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自来水价格新标准今起实施

来源: 食品科技网 新闻动态 浏览:1081 2016-04-01 22:19 收藏+1 loading... 关注+0 loading...

广州日报讯 (记者钟宏连)记者昨日从东江水务公司了解到,东莞市今起调整自来水价格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。 据了解,从4月1日起,大市区居民水价将由1.58元/立方米上调至1.72元/立方米,非居民水价将由1.90元/立方米上调至2.18元/立方米。 本次调整各级水价比价关系,一、二、三级居民阶梯水价由原比例1:1.5:2调整为1:1.5:3。学校、社会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实行阶.

广州日报讯 (记者钟宏连)记者昨日从东江水务公司了解到,东莞市今起调整自来水价格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。

据了解,从4月1日起,大市区居民水价将由1.58元/立方米上调至1.72元/立方米,非居民水价将由1.90元/立方米上调至2.18元/立方米。

本次调整各级水价比价关系,一、二、三级居民阶梯水价由原比例1:1.5:2调整为1:1.5:3。学校、社会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价,水价在居民水价基础上增加0.05元/立方米计收。

本月首次抄表按旧标准收费

另外,对特种行业实行差别水价,水价统一为3.5元/立方米。为鼓励污染企业进驻环保专业基地,凡进驻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的特种行业企业,仍按非居民用水价格执行。

对本市户籍的残疾军人、革命烈士(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)遗属、本市户籍的在乡孤老优抚对象、五保户、低保对象用水户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内的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50%计收水费,超过部分按阶梯水价规定执行。


据东江水务方面表示,为确保用水客户的利益,使新旧水价合理过渡,该公司计划从4月1日开始,第一次抄表的用水量仍然按照旧标准的水价收费;自第二次抄表起,所抄的用水量则按新标准的水价收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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